利用企業參與交管違法處理系統制作機會,私自下載大量車主信息,通過郵件傳輸倒賣獲益4萬多元,6名參與車主信息買賣人員近日被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檢方介紹,被倒賣的車主個人信息源頭來自于曾在一家科技公司網站供職的張某。這家企業曾參與武漢市交管局“自助交通違法處理系統”,數據庫中留有違章車輛信息,張某私自從中下載32萬條武漢車主信息后,跳槽到一家網絡金融企業。
掌握車主個人信息后,張某和朋友劉某商定,把信息倒賣牟利,由張某提供數據,劉某去找買家談好價格,獲益兩人四六分成。截至2015年案發,張某以發郵件方式累計將32萬條車主信息交給劉某販賣,兩人從中非法獲利4.4萬元。
據劉某供述,他一共賣了15至20次車主信息,每條價格兩角至三角,都是通過郵件發給買家。買家主要是保險代理、汽車貿易、4S店銷售,獲取車主信息后通過電話推銷,招攬客戶提升業績。去年6月,公安機關將張某、劉某兩名賣家抓獲;另有4名買家歸案。
檢察官表示,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許可,不得隨意泄露和買賣。被告人張某、劉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涉案6人均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馬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