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發布的《杭州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實施意見(修改意見稿)》提出:全市出租汽車行業取消實施多年的出租車經營權有償使用金,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經營權無償使用。“據初步統計,為此我市將一次性退還2600余輛出租汽車近1億元的有償使用金。”
杭州市交通局副局長陸獻德說,僅此一項,每輛出租車每個月將減少400多元的“份子錢”。
產權、經營權混亂是我國多地出租車行業普遍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掛靠、買斷、半買斷等復雜的經營關系,使利益爭奪一度成為傳統出租車行業問題的焦點。本次改革,杭州市計劃對準頑疾“下刀”,清理規范經營關系,按照經營權有償使用金和車輛購置款的實際出資原則,將經營權和車輛產權由過去的企業變更為實際出資人。預計到今年底,全市將有4000余輛出租車陸續完成清理。
“經營關系清理規范后,有利于明晰出租汽車的產權關系,從根本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杭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張曉東說,此舉還將有效減少出租車經營利益階層,提高一線駕駛員收入,激發出租汽車單車活力。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明確將放開出租車總量和價格管控,并將組建公益性的國有出租汽車服務管理公司,為明確產權關系的出租車提供優質的管理服務,并為未來與互聯網平臺開展合作奠定基礎。
據介紹,方案征求意見時間為期10天,自9月15日起至24日接受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