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后,為了盡快解決公路基礎設施嚴重不足對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在廣東省探索“貸款修路”的成功經驗基礎上,1984年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作出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決定。
根據《收費公路怎么看》一書所說,世界上不存在真正意義的免費公路。目前國際通行的籌集方式,主要是“專項稅收”和“車輛通行費”兩種。非收費公路實際上是“收稅公路”,其建設、養護資金來源于車購稅和燃油稅。
根據該書提到的數據,目前中國的車購稅大概只能滿足公路建設資金需求的15%,燃油稅也只能滿足公路養護資金需求的30%,剩余的建設與維護資金缺口,則需要先吸引企業、社會投資和向銀行貸款解決,然后逐年向公路使用者收車輛通行費,以償還企業投資和銀行貸款本息。這也是我國現有的大部分高等級公路的融資方式。
有專家指出,在公路規模一定的情況下,收費與收稅之間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取消公路收費,意味著必須相應增加收稅。
經測算,交通運輸部認為,停止收費后每年需要通過稅收新增的專項收入將超過12450億元。照此測算,車購稅稅率要從10%提高到50%,燃油稅稅額要從每升0.8元提高到每升3元,才能確保債務正常償還和公路的基本維護。不過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表示,其他財政性收入也應該部分用于支持高速公路建設,因為“總不能要每一項政府投資都要求得賺錢才行”。
(編輯:馬麗麗)